时间:2017-04-14 点击: 次 发布者:佚名 - 小 + 大
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社教【2012】2号 省教育厅关于重新公布乡镇农科教结合 各市教育局: 为扎实推进教育与农业、科研的结合,不断增强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提升教育服务“三农”的水平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实施“5112”科教富民工程、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、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,从2001年至2011年,我省先后创建了152个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示范基地),示范基地在普及现代农业科学技术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。 为促进示范基地快速发展,总结创建经验,实行动态管理,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省教育厅对示范基地进行了复查。对达到创建标准的示范基地重新公布。对已不具备示范功能或因行政区划变动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难以发展的示范基地予以撤牌。现将复查后的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名单(见附件)予以公布。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,加大经费投入,创新运营模式,整合各方力量,积极打造一批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。同时,各示范基地要充分发挥乡镇(街道)社区教育中心的功能和优势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科技项目为纽带,以农民致富为根本,突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,注重农业科技知识推广,积极探索农科教结合的新途径,不断增强示范辐射作用,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 附件: 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名单 二○一二年五月四日 |
上一篇: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名单
下一篇:南京市教育局审批培训单位一览表